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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件名称: 解读《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索引号: 4305000040/2021-01216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解读 公开责任部门: 国资委
发文日期: 2019-03-1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3-10 有效期: 永久

    2019年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近日,多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意见》进行解读,表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要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要求,推动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意见》指出——

优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夯实新业态成长基础。加强政府部门与平台数据共享,上线运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加大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放力度,支持平台提升管理水平;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尽快制定电子商务法实施中的有关信息公示、零星小额交易等配套规则。

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我国大力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充分发挥数据在便利群众和企业办事中的作用,助力“放管服”改革。下一步将加快发布第三批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持续扩展数据共享范围,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共用。建立完善政府共享企业数据制度,促进政企间数据高效、有序流通,进一步激发数据活力。

《意见》指出——

要积极发展“互联网+服务业”,大力发展“互联网+生产”,深入推进“互联网+创业创新”,加强网络支撑能力建设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教育培训、养老家政、文化、旅游、体育等新兴服务领域;发展“互联网+生产”,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推进“互联网+创业创新”,依托互联网平台完善全方位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加强网络支撑能力建设。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将进一步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进一步夯实网络基础,加快推进“5G+工业互联网”发展,打造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加快应用推广,推进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加强政产学研用协同,打造互促共进、合作共赢的良好生态。

《意见》指出——

作为平台经济的重要表现形式,电子商务在品牌培育方面有突出优势。

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在品牌建设方面,商务部将重点培育线上线下融合的数字商务企业,打造一批“小而美”的网络品牌;进一步发挥进口博览会作用,拓展电商进口渠道,引进优质品牌,便利居民消费,促进国内产业在竞争中转型升级;继续资助贫困地区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着力打造农产品品牌,探索长效化扶贫机制。

《意见》指出——

对平台经济要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平台经济是以互联网技术带动的商业模式,对这些新的业态,一定要持包容审慎的态度。但是包容审慎不等于不监管,对于出现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要依法从严打击。所以,包容审慎和依法监管要结合起来,让互联网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意见》指出——

如何规范网约车、共享单车等电子平台发展,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要量身定制交通运输新业态监管模式,坚持“乘客为本、鼓励创新、趋利避害、规范发展、包容审慎”的发展原则,继续深化改革,促进和规范交通运输新业态的健康发展。要打破“玻璃门”和“旋转门”,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守行业安全稳定的底线,营造新老业态融合发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寻求最大公约数;要加强多部门协同监管,探索实现数字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要完善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等领域信用体系。最终要保障老百姓出行的安全、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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