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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2018年度绩效考核自评公示
文件名称: 市国资委2018年度绩效考核自评公示
索引号: 4305000040/2019-00059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公开责任部门: 国资委
发文日期: 2019-01-0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1-05 有效期: 永久

市国资委2018年度绩效考核自评公示

经梳理总结,市国资委2018年度绩效考核自评如下,现进行公示,欢迎提出宝贵意见,监督联系电话0739-5026916或0739-5026027,监督联系人:雷嗣霖。


2018年 2018年考核频次-指标自评 市国资委 指标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指标内容与计分方法 权重 考核目标值 计分方法 计分细则描述 自评分 实际完成值 完成进度 完成情况描述
资产处置 资产处置公开、规范,全部进场公开、公平、公正交易,每少一起扣5分 25 2.0000 直接扣分法 25 25.000000 已完成 4宗资产处置全部公开、规范、进场、公正、交易
监管企业发展 降成本、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用工、用能、物流、制度性交易、清算退出等成本,加快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25 2.0000 直接扣分法 100 0.000000 已完成 完成省下达我市2018年度11户驻邵省企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国企改革 加大股权融资力度,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和闲置资产,加快处置“僵尸企业,指导完成驻邵16户央企、省企职能分离移交工作,每少完成一户扣2分。 40 2.0000 直接扣分法 40 0.000000 已完成 央企华润双鹤 收购湘中制药34.65%股权
环境保护 按《邵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市政发[2015]12号)履行环保职责,具体由市环保局负责考核计分。 10 2.0000 直接扣分法 10 0.000000 已完成 协助大祥区政府关闭邵阳鸿基建材厂和邵阳顺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市环保局已经审核通过,党委召开 4次会议骤署环保工作
落实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要点事项,未按规定时限落实的,每次扣2分;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办理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 120 直接扣分法 120 0.000000 已完成 出台做好市属国有企业监管移交工作函,上报市属投融资平台整合方案,向督导室汇报政府性债务偿还建议等文件
落实省政府、市政府
工作报告
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计10分,未按规定时限落实的每次扣2分;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办理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
②具体工作任务计110分,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的通知》(邵市政办函〔2018〕18号)明确的任务,牵头单位按任务完成比例计分。配合单位任务未完成的,扣分值为牵头单位被扣分值的10%。
120 直接扣分法 120 0.000000 已完成 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落实单位职能职责 按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比例计分,具体指标包括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省市重点项目、省绩效考核指标任务等,由市绩效考核评估委员会另行发文。 100 直接扣分法 100 0.000000 已完成 完成本单位年度 重点工作,4宗资产处置都 进场交易,三供一业移交工作全部完成,加大股权融资力度,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和闲置资产,加快处置“僵尸企业,湘中与央企成功对接。
全面深化改革任务 完成《2018年中共邵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各项改革任务。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和要求出台改革文件、完成年度任务的,每项扣1分;落实不力、效果不好,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项扣0.5分;部门间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严重影响协同进度的,每项扣0.5分;改革督察、报告报备、进度监测、工作安排等方面受到通报而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每次扣0.5分。 100 直接扣分法 100 0.000000 已完成 印发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办法,及企业负责人因违法违纪扣减薪酬有关事项的通知,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升级方案
政治建设 ①在公开场合发表与中央、省委、市委不一致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实每起扣2分。
②对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没有及时传达贯彻或执行不力的,每起扣2分。
③中央、省委巡视组和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未在规定期限整改落实的,每起扣2分。
④领导班子成员未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或处以上党员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每人次扣1分。
⑤未按要求落实年度军转安置计划,或未按规定给军转干部上编起薪的,每起扣0.5分。
100 直接扣分法 100 0.000000 已完成 及时传达中央、省、市重大决策和意识形态工作现任制度,,没有在公开场所发表与中央、省、市委不一致的言论,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如实填报个人事项
思想建设 ①未贯彻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现应当追责情形,受到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的每次扣1分,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的每次扣1.5分,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每次扣2分。对重大政策出台不及时解读,出现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不及时发布信息,出现意识形态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的,每起扣3分。
②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规定动作落实不到位的,未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警示教育的,每项扣1分。
③文明单位被诫勉谈话的扣1分,被黄牌警告的扣2分,被摘牌的扣3分。
100 直接扣分法 100 0.000000 已完成 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形态工作责任制,没有出现意识形态事件,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组织建设 ①本单位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率未达100%的,基层党组织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党费的,未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和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机关纪检组织专项整治不力、发现问题线索未及时处置的,每项扣2分。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以及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未达规定次数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每起扣1分。
②未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市委实施意见有关政策规定的,每项扣1分;未落实政党协商和对口联系工作要求具体规定的,每项扣1分。
③未按规定健全工青妇组织建设的,每项扣1分。
100 直接扣分法 100 0.000000 已完成 机关支部按时换届,按规定使用党费,按要求召开 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日活动,开展谈心谈话,没有违反中央九项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
作风建设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四风”陋习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被市纪委查处并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发生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四风”陋习案件,被市纪委直接查处的,每起扣2分;对市纪委交办的党风政风问题线索办理不力,对“互联网+监督”平台运行管理和市纪委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被市纪委约谈的每次扣0.5分,被通报的每次扣1分,被问责的每次扣2分。同一事件有多种处理情形的,按最重的处理情形,只扣1次分。 0 直接扣分法 0 0.000000 已完成 下发文件明确责任
纪律建设 市管干部被市纪委、市监委立案查处的案件,免于处分的,每起扣0.5分;对给予党纪处分中警告、严重警告(政务处分中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每起扣1分;对给予党纪处分中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务处分中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每起扣1.5分;对移送司法机关的,每起扣2分。同一案件受处分对象有多人又同属一单位的,按受处分最重对象的标准,只扣一次分;在不同单位的,分别扣分。在违纪案件中,按照违纪对象主要违纪事实发生时的职级和单位扣分,违纪对象的主要违纪事实发生在多个单位的,根据具体违纪情形的轻重对相关单位相应扣分。在追责案件中,已对追责问题发生单位扣分的,相关责任人员已调到其他单位的,不再对其现单位扣分。本单位党组(党委)或机关纪委发现并主动向市委或市纪委、市监委如实报告的市管干部问题线索不扣分。 0 直接扣分法 0 0.000000 已完成 本单位无违纪现象,下发有关规定
领导班子团结、落实选人用人制度 ①领导班子不团结,扣2分;特别严重的,扣3分。
②因违规选人用人问题被问责,干部受到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处理的,每起扣1分;因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导致出现负面舆情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经调查属实并受到追责处理的,每起扣2分;干部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被取消提拔任用资格,每起扣1分。
100 直接扣分法 100 0.000000 已完成 领导班子团结,无违规选人用人问题,个人报告事项真实
优化发展环境 ①未按责任分工、时间节点落实《对接“北上广”优化大环境行动导则》(湘办发电[2017]137号)重点任务和优化产业项目建设环境有关规定的,每项扣0.5分;未落实国家、省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的,每项扣0.3分;办理行政许可或服务事项超时或不规范,给予黄牌或红牌警告的,每张黄牌扣0.1分、红牌扣0.3分;对企业投诉举报转办件办理不及时的,每起扣0.1分;对投诉举报反映的有关问题整改、处理不到位的,每起扣0.3分;发生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每起扣0.3分,被国家通报或中央媒体曝光的,每起扣1分。
②减轻企业负担:违规加重企业负担造成不良影响或被国务院、省、市减负办通报批评的,每起分别扣0.3,0.2,0.1分;国家、省和市交办、督办件未按要求及时查处办结或整改不到位的,每起扣1分。
80 直接扣分法 80 0.000000 已完成 参加2018年度上海沪洽周招商活动及第四届全球邵商大会
依法治市 ①被国家、省和市保密部门立案处理的泄密案件,每起分别扣0.5分,0.4分,0.3分,对其中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移送有关部门查处的,每起分别扣2分、1.5分、1分.②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5分):组织保障(1分):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反之,扣0.5分;党委(组)会定期听取热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反之,扣0.5分.平台整合(1分):自有的热线平台,按要求接入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反之,扣1分.工单办理(3分):建立纸质台账,未建立台账或台账建立不规范的,扣1分;全年工单1-100件的,每超期一件扣0.5分,101-300件的,每超期一件扣0.4分,301-500件的,每超期一件扣0.3分,501-1000件的,每超期一件扣0.2分,1000件以上的,每超期一件扣0.1分;办件满意率低于96%的,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5分;经核实,属本单位职责,但推诿不受理的,每件扣1分.③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但推诿、不接受办理的,或接受后不予办理答复的,每件扣1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回导致延误办理的,超时1个月以内(含)每件扣0.2分;超时1个月以上每件扣0.5分.办理过程中未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听取意见的,每件扣0.5分.④发生严重暴力恐怖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重大案(事)件,重大邪教案(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的,每起扣5分;发生八类主要刑事案件的,每起扣3分;未落实监管责任,导致本行业、领域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被责任督导和追究的,扣5分;因履职不力、责任不落实,被挂牌督办(黄牌警告)的,扣10分.⑤法治邵阳建设(10分):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4分):对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督查、通报,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未进行考核、督查、通报的扣1分,未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扣2分,未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的扣1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3分):学时完成率达100%,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100%,以上三项每少1%扣1分,扣完为止.法治宣传教育(1分):开展宪法集中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集中学习宣传年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每少开展一个活动扣0.5分.认真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2分):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开展检查活动、有检查总结,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⑥未按规定及时处理到省进京信访事项的,每次扣1分.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规模集访的,每起扣1分;造成恶性事件的,每起扣2分.中央、省和市级交(督)办件到期未办结的,每起扣1分 80 直接扣分法 80 0.000000 已完成 无涉密案件,无规模上访,无恶性事件,12345热线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向党委汇报工作2次,及时处理省市交办案件。
日常工作 5 直接扣分法 5 0.000000 已完成 按时完成阶段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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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739-5361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