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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国资委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专题会议
  • 发布时间: 2021-11-29 12:09
  • 来源: 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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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并加强普法宣传的通知》(国监发〔20211号)精神,20211125日上午,邵阳市国资委组织机关及二级机构全体干部职工在委会议室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委党委书记、主任阳志奇主持。

《条例》分为总则、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9,287,与监察法各章相对应,2021920日起施行。

会上,委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夏建国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相关内容。

最后,委党委书记、主任阳志奇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是会后继续加强《条例》的学习,要深刻领会《条例》精神。二是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敬畏法律,自觉接受监督。三是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正确行使自己的职权。

《条例》是国家监委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对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具有重大意义。国资委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为契机,积极参与清廉湖南”“清廉邵阳建设,进一步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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